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污水处理专用药剂采购项目公告
按照环保相关规定,我院需在污水消毒池内添加污水处理专用药剂进行消毒,达到预处理标准后方可排放,现公开比选采购2026年度污水处理专用药剂,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不高于372.5元/桶(规格:8kg/桶),全年预计采购160桶(消毒粉A剂80桶、消毒粉B剂80桶),具体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产品已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备案。
产品具备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效成分测定、pH值测定、稳定性试验、微生物杀灭试验、污水消毒现场试验),报告内容与平台备案信息一致。
投标人及产品生产商近两年未受到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经济或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警告等。
三、技术要求
产品类型:消毒粉A剂(二氧化氯消毒粉)、消毒粉B剂(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
适配性:适用于我院现有加药机,不损害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
消毒粉A剂:二元包装,二氧化氯A剂含量丙二酸法48%±4.8%(W/W),五部碘量法10%±1%(W/W),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及化脓性球菌。
消毒粉B剂:活性氧含量≥11%,硫酸氢钾含量≥24%;稀释液pH值≥5.0;稳定性试验活性氧下降率≤3%;可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龟分枝杆菌脓肿亚种;可杀灭医院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符合GB18466-2005标准。
生产及保质期:到货前3个月内生产,保质期不少于一年。
四、商务要求
供应商按院方指定时间、数量分批配送,到货现场清点交接,不得委托物流公司直接对接,否则责任与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负责包装与防护,因包装不当导致损坏、变质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水质超标时,供应商需提供具备CMA、CNAS资质机构的检测报告,并免费提供整改方案。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污水运维/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证,配送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期内原则不更换,更换需提前15天书面申请并经同意,且资质不低于原负责人。
合同期限一年。
试用与结算要求: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第一候选人须先行提供消毒粉A剂7桶、消毒粉B剂7桶供医院免费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水质达标情况以医院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为准,试用合格并出具正式合格报告后,开始计算货款、履行合同;若试用不合格,医院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批货物不结算,顺延选用第二候选人;第二候选人试用仍不合格的,顺延选用第三候选人。
五、验收要求
药剂投放后污水须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因产品质量导致超标,供应商须及时退换货;造成环保罚款的,供应商赔偿经济损失,医院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六、中标候选人规则
本次比选确定中标第一候选人、中标第二候选人、中标第三候选人。若第一候选人提供药剂试用不合格或履约过程中产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顺延由第二候选人承接项目;若第二候选人仍不合格,顺延由第三候选人承接项目。
七、采购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报价表(报价含税费、运输等一切费用)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同时具有CMA、CNAS资质证书复印件
消毒粉B剂有效成分、pH值、稳定性、微生物杀灭、污水消毒现场试验报告复印件
消毒粉A剂主要成分及微生物杀灭试验报告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和配送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2039866、6262522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福建省地质医院3号楼3楼采购供应科
九、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响应文件与报价函分开密封包装,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 日17:0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闽公网安备35010402350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