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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中心制氧系统(PSA)供氧服务采购公告

2026年06月24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中心制氧系统(PSA)供氧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中心制氧系统(PSA)供氧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按实际流量计价,最高预算单价10.2元/m³。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黄山

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服务方自行承担中心制氧系统(PSA)全套设备及机房的设计、安装与改造建设全部费用,本项目制氧系统须采用主辅双机组模式,供氧管道对接至医院院内供氧主管,以医院现有汇流排作为备用氧源;服务方须在运营服务期内承担制氧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承担制氧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电费,保障满足医院医疗业务的正常使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及转包。

5.投标方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名及截止时间:

1报名材料及要求: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需具备近五年内同类型建设经历,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⑤资质证明材料: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一套;⑥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⑦信用证明材料。前述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作为报名材料提交至设备科,报名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注:报名时无需提交报价单及方案)

2报名及截止时间:

提交项目报名文件及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提交方式:以亲自送达的形式参与报名。

四、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福建省地质医院3号楼设备科

联系电话:0591-62625761

联系人:林女士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      

六、开标时间及其他:

1本项目将采取公开比选的形式进行,具体的开标时间请留意电话通知。

2如需实地勘察项目情况,请于报名后联系福建省地质医院3号楼1层设备科。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地质医院所有。


附件:1.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项目概述

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服务情况介绍:

1、医院普通床位数180张;ICU:无;手术室4间;呼吸机5台;高压氧舱:无。

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心制氧系统供氧服务,服务期五年。

3、每立方氧气服务费最高限价10.2元。 

4、成交方负责改造现有机房,以满足制氧系统生产需求。

5、采购设备制氧原理须为PSA技术(不接受其它制氧工艺)。在常温的条件下,以空气为原料利用分子筛加压吸附、减压解析的物理特性产出符合国家药品标准WS1-XG-008-2012富氧空气(93%氧±3)。

6、技术标准、规范:

6.1、GB50751-2012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6.2、YY/T 1468-2016   《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

6.3、YY/T 0187-2023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系统配置清单及规格技术要求

1、技术说明及性能要求

1.1、数量及产氧量:单机组产氧量必须≥2.0m³/h;

1.2、规格:方案中需提供设备的规格材料;

1.3、设备重量:方案中需提供设备的重量材料;

1.4、利用PSA变压吸附技术从空气中提取氧气,供临床使用;

1.5、制氧系统由无油空气压缩机、过滤器组、吸附式干燥机、空气储罐、制氧主机、氧气储罐、氧浓度分析仪、氧气流量开关、PLC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管路系统等组成;

1.6、制氧系统安全可靠,无需使用增压机即可保证氧气输出压力:0.2—0.5Mpa(可调);

1.7、氧产量、氧气纯度应达到规范要求,氧气浓度:93%(V/V)±3%;

1.8、氧气水分含量:≤0.07g/m³;二氧化碳含量:≤0.01%(V/V);

1.9、制氧系统实现了自动启停机、远程启停机和数据监控、不合格氧气自动放空功能;

1.10、制氧系统噪音≤65dB;

1.11、系统全自动智能化运行,系统可实现远程数据采集并上传至云平台;

1.12、制氧系统为一体式设计、系统集成度高。

(二)制氧系统配置清单及规格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无油空气压缩机

1、完全无油设计,通过ISO 8573-1 CLASS   0无油认证

2、排气压力:≥7.5bar;

3、要求可连续24小时不停机运行。

2

过滤器组

1、包含中级、高级、超精、活性炭、除菌过滤器;

2、能够有效过滤去除直径0.01μm或更小颗粒,含油量≤0.001ppm;

3、直接处理压缩空气中的水分、油分及污垢;

4、须带自动排水器,配有阻塞指示器,能及时提醒更换失效滤芯。

空气储罐

1、材质为304及以上不锈钢,表⾯不锈钢防腐处理;

2、最大工作压力≥0.8Mpa;

3、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

制氧主机

1、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分子筛至少能连续运行10万小时以上;

2、氧气输出压力:0.2—0.5Mpa(表压、可调);

3、氧气纯度:≥93%±3%(V/V);

4、成品氧气理化指标的质量报告(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氧气储罐

1、有效容积≥1m³;

2、最大工作压力≥0.8Mpa;

3、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氧浓度分析仪


氧气流量开关


PLC控制系统

1、能够实时监控制氧设备的流程及运行状态;

2、能够实时显示氧气浓度、流量、压力指标,并可自动储存和查询历史数据;

3、能够实时显示系统运行时间以及距离维修保养的时间;

4、具有自动报警功能;

5、系统具有管理权限设置功能,保证管理上的安全性。

9

远程监控系统

1、采用物联网智能控制,在线监测;

2、包括:GIS地图、实时监控、维保中心、历史数据等界面;

3、可实现远程数据采集并上传至云平台;

4、历史数据可以查询设备运行过程中所采集的所有数据内容。

10 

管路系统

制氧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和仪表控制管路需采用脱脂不锈钢或铜材质的管路及阀门等配件,不得使用PU塑胶等软管连接。

三、项目相关要求

1、成交方负责制氧系统机房安装平面图的设计以及机房与电路的改造建设工作,完成制氧系统供氧管道与院内主管的对接,相关费用由成交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并试运行完成后,须对设备运行噪音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显示噪音不低于65分贝,成交方须自费负责设备机房的减震隔音降噪处理。

2、成交方自费施工,从配电房至设备机房接1条专用电缆及独立电表,制氧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电费由成交方自行承担,同时需全权负责该制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定期更换设备滤芯,以满足全院用氧的正常使用要求;

3、制氧系统机组需区分主要机组与辅助机组,医院现有汇流排作为备用氧源。主机需满足医院正常情况下的产能需求;辅机在医院产能高峰时投入使用;备用氧源在设备故障或停电时向终端供氧,正常情况下无需汇流排参与供氧。

4、成交方每年需免费向医院提供不少于30瓶钢瓶氧,供医院作为备用氧源使用。若设备无法及时修复,成交方需无偿不限量提供合格的钢瓶氧,直至设备修复恢复正常运行。

5、成交方每年度须提供成品氧检测报告,确保所产氧气符合行业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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