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及维修等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及维修等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4.5万元(人民币)。
3、项目需求:详情见“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及维修等项目说明”
4、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施工期限20日,合同有效期一年,项目质保期一年。项目完工后7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95%款项。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且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则甲方在质保期满后1年内无息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结算清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及港、澳、台资本独资或控股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提交项目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提交项目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三号楼信息科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宜
项目联系人:沈金海 15659795010
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及维修等项目说明
一、现状
医院现有数字监控系统为2016年建设,主要使用400万像素海康系统产品共64个;为加强医院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安全管控,对视频数字监控进行扩容和维修。
二、项目内容
1、增加录像主机,进行割接迁移。录像可查询时间要求大于等于90天;
2、检查和维修现有数字监控系统;
3、对部份重点区域增加监控点,对部份监控点进行拆除。
三、 其他要求
1、文明施工,尽可能少影响医院的正常营业;
2、割接迁移时,不能丢失原有录像数据;
3、设备、配件、线材选型上按需求与现有数字监控系统兼容,推荐原数字监控品牌或相当于海康威视同性能品牌;
4、施工周期小于等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