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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供货商参与医疗设备推介的公告

2022年08月02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关于邀请供货商参与医疗设备推介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设备购置预算安排,近期拟采购以下4个项目产品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日

设备名称:1.妇产专业彩超

 2.便携式彩超 

3.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4.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报名参加推介会,并于2022年8月8日下午5:30分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封面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报名设备的品牌、型号、产地,易损耗配件名称和价格、并按设备种类分册提交)递交至采购供应科,并将产品推介PPT发送至邮箱1290497666@qq.com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91-22039831,报名材料上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黄山福建省地质医院3号楼3楼。

参与推介会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

1.设备的报价及价格依据(近2年省属、市属医院同规格设备的中标书或发票复印件)。

2.提供设备所需全部耗材及易耗品价格,易耗品需说明更换周期。(如无耗材、易耗品请注明。省属市属已供货价格发票复印件等。)

    3.供货商营业执照、所推介产品的注册证,非厂家直接报名的,还需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

    4.参与推介会供货商代表的授权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设备能开展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此次购买的设备所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清单包含服务项目名称,编码,收费金额等信息)。

    6.设备的产品彩页、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及与其他品牌同类型、同档次产品的参数对表。

    7.所提供设备技术要求为参考数据,如有偏离,方可对偏离予以说明优缺点。数据分析合理,予以采纳。

    8.针对生产企业,需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并提供是否列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

    9.若参与推介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10.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

注:上述产品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参与推介的产品,欢迎相关设备供货商(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报名参与医院推介会。成功报名的供货商或厂家需准备不多开10分钟的产品展示PPT一份。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或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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