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1月13日
项目概况:根据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现有安防监控、闭路电视及LED等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相关设备,对医院安防监控、闭路电视及LED等维保项目进行密封一次性报价比价采购。现邀请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监控、闭路电视及LED等维保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地质医院(福建省华侨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黄山地质医院院内
其他详情见《安防监控、闭路电视及LED维保项目 说明》
二、参选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得分包及转包。
5.参选单位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收件人:林惠宏 联系电话:0591-62625764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福建省地质医院信息科
四、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17时00分。
响应文件内容: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维保方案与报价函。以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项目小组将对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五、其他事项
1.参选单位应将上述材料密封在封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袋上应标明:(1)报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2)项目名称。没有按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否决:(1)报价人资格不符合要求的;(2)报价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3)报价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额的。
3.采取最低价中标。如中标方弃权,由序位第二的报价方直接中标。
4. 本次采购服务预算金额控制在2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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